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解读 提问 & 解答 Answers 问题1: 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在哪里可以查询? 问题2: 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提交注册申请? 答: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不同,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方式分为两种: 2.企业申请注册。《注册规定》第七条所列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,应自行申请其注册系统账号,按注册系统流程提交申请。 详细办事指南及相关附件,可参见海关总署网站“互联网+海关”办事指南栏目→行政审批→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→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办事指南》。 问题3: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涉及产品类别及商品编号在哪里查询? 答: 登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,首页菜单—产品类别查询。 问题4: 进口申报需要填报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吗? 答: 需要。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,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“产品资质”项下“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”证书栏(许可证类别代码519)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。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,应在“其他企业”项下的“其他企业类别”栏选择“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”,在“编号或企业名称”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。 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,海关不接受申报。 问题5: 《管理办法》中关于包装和标签、标识的适用要求是按照进口日期还是生产日期? 答: 按照生产日期。《注册规定》第十五条,“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,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、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”,以及《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关于包装和标签、标识的要求,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。 2022年1月1日前生产的输华食品包装和标签、标识要求适用于原规定要求。 问题6: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多长? 答: 5年。已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,其注册资格继续有效。已注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-3个月期间,应按照《注册规定》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。 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企业,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。 问题7: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收费吗? 答: 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,海关总署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相关政策 ▲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(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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